温泉县质量与计量检测所2016年部门决算及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温泉县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温财库(2017)2号文件要求,现将温泉县质量与计量检测所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 承担产(商)品质量的监督检验、仲裁检验。
2. 接受对产(商)品质量的委托检验。
3. 负责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
4. 依法开展强制检定和其它计量测试工作。
5. 承担计量仲裁检定、校准、检测。
6. 开展质量与计量检验检测工作相关的科研、技术服务和交流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温泉县质量与计量检测所内设2个科、室(股级)。
1. 计量检定室
负责全县计量管理、计量违法及各种计量器的检定、安装、维修等工作
2. 食品检验室
负责全县的食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三)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温泉县质量与计量检测所编制6名。
实有在职行政人员5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温泉县质量与计量检测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具体见附件2016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 温泉县质量与计量检测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总收入总计56.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6.44万元,利息收入0.01万元。
本年总支出总计5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5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6.4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44万元,占99.99%。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5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5万元,占100%。
四、2016年度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年年末结转和结余合计0万元。
五、2016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3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为0.85万元,比上年下降2.35%,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6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比上年上升了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占80.7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占20.4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6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2个、来宾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4、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5、培训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6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18%,具体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燃料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比上年同期上涨了100%,增加的原因为本年度我单位进行了计量资质认定,考核组老师来我单位进行考核。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了1.96万元,上涨33.11%。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我单位人员增加1人,相应的取暖费、差旅费等费用增加。。
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1: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 三公经费--质计所.xls
附件2:新疆博州温泉县质量与计量检测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