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及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温泉县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温财库【2017】2号)文件规定,现将温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等卫生进行医学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
2、为拟定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规划等提供科学的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
3、拟定并实施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方案、对方案实施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
4、对传染病爆发流行中毒、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为救灾防病和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5、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与管理。
6、负责人员培训,指导技术规范和技术措施的实施,承担对爱国卫生运动中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有关工作的技术指导。
7、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
8、承担疾病预防与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住处的报告、管理和预防、预报,为疾病预防与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9、开展卫生防疫检验和实施质量控制,受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承担卫生监督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食品及健康有关产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健康相关产品的技术审核、卫生质量检验、鉴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进行卫生学评价。
10、进行应用性科学研究,开发和推广先进技术。
11、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
12、向社会提供相关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13、完成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县疾病控制中心在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管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工作,并督导下级机构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温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9个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群健康保健教育、咨询、图文、声像材料的制作管理和社会团体的相互协作,负责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控制工作质量管理,业务人员培训,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综合协调日常工作,处理行政事务,做好财务、总务、后勤管理等。
2、疾病预防与控制科:负责对传染性病症的监测、防治和科研,分析、预防、咨询及疫情上报,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人体寄生虫病的监测检验与调查,综合防治与干预方案的制定、实施及保健咨询等服务,不明原因疾病的调查与处理。
3、免疫规划管理科:免疫预防实施的管理(疫苗保管、贮存、分发、运输、冷链管理)免疫预防接种效果的监测、考核、评价、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项目工作的业务管理和培训。
4、健康教育与促进科:负责制定实施辖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计划,根据辖区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开展一般人群、高危人群等分类健康传播和行为干预,开展健康传播材料的设计、制作与传播效果评价。
5、艾滋病防治科:负责性病、艾滋病监测分析、预防、咨询及疫情上报,综合防治与干预方案的制定、实施及保健咨询等服务。
6、结核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督导与管理,卡介苗接种考核,结核病归口管理及监督。
7、卫生科:负责对食品、营养、公共卫生进行调查,卫生学评价和环境危害因素、防治、学校卫生学生常见病的监测、预防和卫生评价,突发健康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的诊断、健康教育和防治等。
8、慢性病防治科(综合门诊):负责调查、分析和研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分布、流行和发展规律及日常门诊病人的诊治等。
9、检验科:负责监督、委托、仲裁样品检测、突发事件样品检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等。
二、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温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编制27名。
实有在职职工事业在职21人,工勤在职7人,合计在职人数为28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温泉县疾控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附后
第三部分 温泉县疾控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总收入为551.83万元,上年收入459.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92.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46.79万元,上年财政拔款442.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04.49万元,本年度其他收入5.04万元,上年其他收入17.2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2.16万元。
本年总支出为571.78万元,上年支出477.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9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09万元;上年支出376.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88.59万元,项目支出106.69万元。上年项目支出101万元,增加了5.69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总收入为551.83万元,上年收入459.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92.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46.79万元,上年财政拔款442.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04.49万元,本年度其他收入5.04万元,上年其他收入17.2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2.16万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总支出为571.78万元,上年支出477.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9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09万元;上年支出376.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88.59万元,项目支出106.69万元。上年项目支出101万元,增加了5.69万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上年度结余财政拔款项目资金3.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到位晚,结余资金来年继续开展工作,本年无结余。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为3.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1.99万元。上年公务接待费用2.04万元。公务接待费用降低0.05万元,本年公务用车经费决算1.28万元,上年公务用车经费决算1.96万元,比上年度降低0.6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各专项业务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1: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 三公经费.xls
附件2:新疆博州温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