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按照温泉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温泉县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温财库[2017]2号)文件要求,现将温泉县商信委2016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温泉县商信委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及内外贸、外贸、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拟定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发展、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合理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
3、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以及内外贸发展运行情况的监测、调控,发布相关信息;
4、研究拟定健全、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和流通秩序的办法措施;
5、组织拟定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及自主创新政策措施,推进技术创新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温泉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和督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会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信访等工作。
2、经济运行与技术进步室。负责经济运行日常调节工作,拟定年度经济运行调控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经济运行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的重大问题。
3、内外贸市场建设与监管室。落实对外贸易发展战略,积极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研究对外贸易流通和管理体制改革,分析商务工作发展形势及商务工作中突出问题,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对外贸易运行情况。
(三)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温泉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编制情况。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3人,工勤编制1人。
实有在职行政人员7人,事业在职5人,工勤在职 1 人,合计在职人数为 13 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温泉县商信委部门决算包括:新疆博州温泉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温泉县商信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温泉县商信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920.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9.50万元。与2015年比增加332.2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2016年度支出总计917.59万元。与2015年比增加329.2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20.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9.50万元,占98.80%;其他收入11.09万元,占1.2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1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27万元,占28.69 %;项目支出654.32万元,占71.31%;无经营支出。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结转结余为3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万元,占66.6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占33.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4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39个、来宾19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24万元,与去年持平。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14.50万元。与2015年比减少73.8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良好。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6年固定资产为57.01万元,比2015年增加1.18万元,增加一批办公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1:2016年商信委部门决算公开表 - 三公经费.xls
附件2:新疆博州温泉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