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县昆得仑小学2016年部门决算及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温泉县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温财库(2017)2号文件要求,现将温泉县昆得仑小学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温泉县昆得仑小学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教育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计划;拟订有关规章、实施方案和管理条例,指导协调学校贯彻实施。
2.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3.组织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4.指导、协调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5.组织、指导、协调学校(含学前教育)双语教学工作。
6.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政策;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指导、协调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温泉县昆得仑小学设无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温泉县昆得仑小学机关行政编制0名。其中:领导职数0名。
按规定核定机关工勤编制0名。
温泉县昆得仑小学事业编制22名。
实有在职行政人员0人,事业在职42人,工勤在职0人,合计在职人数为42人,其他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温泉县昆得仑小学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格式见附件)
第三部分 温泉县昆得仑小学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532.47万元,其中:基本收入467.13万元,项目收入65.34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525.95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56.61万元,项目支出69.34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12.8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37万元。
二、财务收入情况分析
2016年总收入532.47万元,较上年517.07万元增加15.40万元,增加幅度2.98%,主要是因为2016年人员经费(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提高了。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016年财政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532.47万元。包括(基本收入467.13万元,项目收入65.34万元。其中项目收入-学前公用经费1.8万元,学前公用取暖费0.84万元,学前生活补助3万元。义务教育特岗教师经费43.88万元,公用经费7.31万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营养餐4.24万元,班主任费0.27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4万元)。
三、支出分析
2016年共支出525.95万元(基本支出456.61万元,项目支出6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417.32万元,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6.72万元,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57万元;项目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55万元;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4.45万元,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17万元,项目支出--其他资本性支0.17万元。
较上年531.61万元同期降低5.65万元,降低幅度1.06%,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退休人员的工资有社保局发放)降低。
四、结余分析
2016年财政补助结转结余19.37万元,项目结余8.85万元,占总结余的45.69%,基本结余10.52万元,占总结余的54.31%,结余过大是由于年底到位资金较晚,营养餐手续不全,未支付;特岗经费拨付至2017年8月。
五、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2016年温泉县昆得仑小学 “三公经费”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经费决算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各专项业务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办公用房644平方米,价值8.5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31.40万元。固定资产较上年新增14.28万元,主要是教育均衡发展统一配备的资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2:昆场小学2016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公开表.xls
附件1:新疆博州温泉县昆得仑小学(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