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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泉县2018年度政务公开 考核标准的通知

2018年02月07日 18:01      作者:    来源:温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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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政办发〔20186

各乡镇政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8年,温泉县政务公开考核将采取按月考核的方式进行,每月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并折成相应的加、减分值,年度考核时将各项工作的加、减分汇总,即为年度考核成绩。现将《温泉县2018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考核标准,认真开展好工作。

附件:1.温泉县政务公开考核标准(乡镇场适用)

2.温泉县政务公开考核标准(县直部门适用)

3.温泉县政务公开考核责任单位

2018年2月7日

附件1

温泉县政务公开考核标准(乡镇场适用)

考核项

考核目标

考核内容

得分

政府信息公开

(16分)

概况信息

(3分)

1.乡镇场概况:本级政府行政区划、自然地理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社会发展情况;

2.机构设置:本级政府工作部门组成及其职责、联系方式等,以“三定方案为准”;

3.领导信息:本级政府领导简历、照片(免冠)、职务、分管工作,实时更新。


政府文件

(2分)

1.政府文件:本级政府制定的各类文件;

2.规范性文件:本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决策公开

(4分)

1.重大决策:①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在重要政策文件出台之前,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需公布决策草案、起草背景和决策依据等内容。②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公开意见征集和意见采纳的整体情况;对不采纳意见说明理由;

2.会议公开:①及时公开需要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本级政府会议纪要。②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


人事信息

(2分)

1.选拔任免:本级政府人事任免和任前考察、公示信息。

2.考录信息:本级政府公务员、事业编、大学生村官等岗位的录用情况等信息。


政务动态

公开

(2分)

政务信息:本级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援建工作:援疆工作动态每年上报信息不少于6条;援疆项目进展情况按季度上报。以县电子政务办统计为准。


应急管理

(1分)

应急预案:本级政府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各类应急预案。


建议提案

(2分)

公开本级政府年度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总体情况及可以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答复意见。


重点领域公开(32分)

财政资金管理(6分)

1.本级政府:公开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公开说明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等重要事项。公开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本级政府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3.民生资金使用公开: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公开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公共设施建设等领域涉及民生方面投入的资金使用信息。

4.政府采购: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等。


审计结果

(1分)

审计结果公告及公告解读、整改情况、年度审计报告等内容。


住房保障

(2分)

1.公开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计划任务量、项目清单,工程开工、进展、竣工等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房源信息、分配程序、分配结果、退出情况;

2.本级政府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


重点领域公开(32分)

医疗卫生

(2分)

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疫情防控、医疗救助等信息公开。


教育领域

(2分)

公开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双语教育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信息。


重大项目

(4分)

1.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

2.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公开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示范项目、专家库等信息。


食品药品安全(2分)

食品安全: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查询服务。

药品安全:公布涉药违法广告、查处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等信息。提供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数据等查询服务。


减税降费

(2分)

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涉企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明确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是否对公开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进行公开。


社会保障

(2分)

公开社保、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办理程序、报销标准、目录内容等信息;公开低保标准、申请条件、补助发放信息;如有灾情,发布本地区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情况等信息。


扶贫攻坚

(2分)

公开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年度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


产品质量

(2分)

公开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结果;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结果公示。


化解产能

(2分)

集中发布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己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3分)

公开农牧产品价格信息和供需平衡表;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


依申请公开(5分)

渠道畅通性(1分)

信函、网络申请渠道畅通。


答复时限

(2分)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依申请公开(5分)

答复格式及内容(2分)

以邮件形式提供的答复书中显示行政机关名称的抬头或落款,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同时还要盖有公章。答复内容翔实、依据明确;对决定不公开的,告知不公开的理由、依据和救济渠道。

政务服务公开(9分)

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2分)

建立乡镇场便民服务中心,实进单位数不少于应进单位数。

辖区内乡镇(街道)、村(社区)需建立便民代办点。

开通乡镇场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

制定《服务指南》和申请书(表、单)样表。



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管理

(7分)

实时在办事大厅公开审批结果。

按规定将乡镇各部门承担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中心集中受理范围(因涉密、场地限制等特殊原因除外)。

积极落实首席代表制度。

不得出现“体外循环,两头受理”。

需建立行政审批制度。

需设置投诉窗口、投诉电话。

需设置“绿色通道”窗口和建立并联审批制度。

日常管理、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需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

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参与度(14分)

政策解读

(5分)

1.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应提供解读信息。

2.年度内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至少进行1次政策解读;


交流互动

(1分)

有畅通的投诉渠道,对群众的问题及时做出反馈。


新闻发布会(2分)

公开本级政府举办的各类新闻发布会不少于2次。


热点回应

(1分)

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第一时间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态度。


新媒体应用(5分)

1.加强政务微博管理,各乡镇政府,场管委微博原创信息发布不少于90条,转发“博州政府网”“温泉县政务网”微博不少于700条。

关注州、县政务微博不少于15个,并有转发互动记录。

2建立政务微信公众号,每月更新不少于10期。


政务公开能力及保障(24分)

制度建设

(3分)

建立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如: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规范性文件发布审查制度、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清单动态调整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会议公开制度等。


网站信息

(8分)

每周提供1条“放管服”动态信息,每月提供1条“放管服”综合类信息。

网站信息:按照温政办发明电﹝2013﹞25号(网站信息以县电子政务办统计为准),未完成任务的扣1分/月,扣完为止,此项共5分。


政务公开能力及保障(24分)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4分)

1. 主动公开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获取方法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等。

2. 主动公开或更新政府目录。

3.公布上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领导机制

(4分)

1.本级政府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指定1位负责人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分工,并对外公布;

2.政务公开组织推动职能划入各级政府办公室,并指定专门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督促检查相关工作内容,且配备专职人员。


考核工作

(5分)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


月度通报

1.网站信息上报未达标扣0.2分,投递未达标扣0.2分;

2.微博原创数未达标扣0.2分,转发未达标扣0.2分;

3.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未达标,扣0.1分/条/月;

4.对温泉县政务公开办下发的工作安排,未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敷衍了事的,扣0.5/次;

5.被县电子政务办通报存在网络安全隐患的每次扣1分。


加分项

跟班学习加10分。自办政务公开培训班加1分。召开政务公开表彰会加1分。创新工作方法并在州、县推广学习的,加1分/次,满分2分。


附件2

温泉县政务公开考核标准(县直部门适用)

考核项

考核目标

考核内容

得分

政府信息公开

(60分)

基础信息

公开(10分)

1.职能:公开本部门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公开电话,内设机构职责,直属事业单位及职责;公开本部门领导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2.总结:公开与本部门履职相关的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业务工作总结等信息。


决策公开

(10分)

1.重大决策预公开。(1)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在重要政策文件出台之前,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对决策草案、起草背景和决策依据等内容进行公开。(2)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公开意见征集和意见采纳的整体情况;对不采纳意见说明理由;

2.会议公开。公开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部门有关办公会议或其他会议情况;

3.政策性文件。按程序进行密级属性和公开属性审查,公开政策性文件;对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分类;自该部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执行公开

(10分)

公开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以及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管理公开

(10分)

1.执法公开:具有执法权限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人员、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

2.民生资金使用。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公开本单位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公共设施建设等领域涉及民生方面投入的资金使用信息。


服务公开

(10分)

1.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明确需要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2.公开与政务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通告、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流程,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结果公开

(10分)

1.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公开本部门年度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总体情况以及可以公开的建议提案答复结果;

2.决策贯彻落实结果公开:对承担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事项;

3.决策跟踪反馈和效果评估制度落实情况:引入社会中介组织或高校科研机构、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对政策落实效果进行评价并公开评估结果;

4.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


依申请公开

(4分)

答复时限

(2分)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答复格式及内容(2分)

以邮件形式提供的答复书中显示行政机关名称的抬头或落款,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同时还要盖有公章。答复内容翔实、依据明确;对决定不公开的,告知不公开的理由、依据和救济渠道。

政务公开参与度

(18分)

政策解读

(6分)

1.负责人解读:年度内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至少进行1次政策解读;

2.推广情况:重大政策发布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接受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运用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报道解读情况。


热点回应

(2分)

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利用报纸、新闻网、新媒体(政务微博、微信及客户端等)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


新媒体应用(10分)

1.原创信息发布不少于10条/月,转发“博州政府网”“温泉政务网”微博不少于50条/月;

2.县直各部门政务微博不少于50个;

3.政务微信公众号的管理,不能及时更新的予以关闭,确定保留的,每月更新不少于10期。


政务公开能力及保障

(18分)

制度建设

(5分)

公开本部门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如:公文公开源头属性认定机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各类清单动态调整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会议公开等制度。


领导机制

(3分)

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指定1位负责人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分工,并对外公布,且配备工作人员。


网站信息(6分)

1.每周提供1条“放管服”动态信息,每月提供1条“放管服”综合类信息。

2.网站信息:按照温政办发明电﹝2013﹞25号(网站信息以县电子政务办统计为准),未完成任务的扣1分/月,扣完为止,此项共5分。


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目录、年度报告(4分)

1.主动公开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获取方法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等。

2.主动公开或更新政府目录。

3.及时公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月度通报

1.网站信息上报未达标扣0.2分,投递未达标扣0.2分;

2.微博原创数未达标扣0.2分,转发未达标扣0.2分;

3.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未达标,扣0.1分/条/月;

4.对温泉县政务公开办下发的工作安排,未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敷衍了事的,扣0.5/次;

5.被县电子政务办通报存在网络安全隐患的每次扣1分。


加分项

1.公开平台栏目设置达到5个以上(含),除部门概况栏参加跟班学习加10分。

2.创新工作方法并在州、县推广学习的,加2分/次,满分4分。

3.新闻发布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加2分/次,满分5分。

4.开通微信公众号,并有信息更新的加1分。

5.报送放管服信息,被自治区采用加2分/条,被州上采用1分/条,共5分。


附件3

温泉县政务公开考核责任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博格达尔镇人民政府

27

县审计局

2

哈日布呼镇人民政府

28

县民宗委

3

安格里格镇人民政府

29

县司法局

4

查干屯格乡人民政府

30

县招商局

5

塔秀乡人民政府

31

县农机局

6

扎勒木特乡人民政府

32

县统计局

7

呼和托哈种畜场管委

33

县安监局

8

昆得仑牧场管委

34

县档案局

9

县发改委

35

县社保局

10

县商经委

36

县行政服务中心

11

县教育局

37

县地税局

12

县科技局

38

县国税局

13

县公安局

39

县运管局

14

县民政局

40

县供销社

15

县财政局

41

县邮政公司

16

县人社局



17

县国土资源局



18

县环保局



19

县住建局



20

县交通运输局



21

县农业和水利局



22

县林业和畜牧兽医局



23

县文体广新局



24

县卫计委



25

县市监局



26

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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