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县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学法意识,近日,温泉县政府召开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按照以往的惯例,会上,县长吴炼、常务会议成员和列席会议同志,认真学习了本期学法内容---《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本期常务会议法学内容是被业界称誉为PPP基本法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该《办法》经国务院2015年4月21日常务会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于2015年4月25日联合发布。该《办法》在政府层面强调了两点:一是政府履约,强调了政府信用。《办法》第三十六条中规定,因法律、行政法规修改,或者政策调整损害特许经营者预期利益应当给予特许经营者相应补偿。此举在政府履约责任方面做了约定,有利于督促政府在制定法规、政策时审慎考虑对特许经营活动的影响,一定程度上能减少政府对特许经营活动的不良干预。二是严格监督,强调对特许经营项目的监管。《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审计,第四十四条规定,社会公众有权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提出意见建议;第四十五条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特许经营有关政策措施、特许经营部门协调机制组成以及职责等信息向社会公开。特许经营者应当公开有关会计数据、财务核算和其他有关财务指标,并依法接受年度财务审计。这表明,《办法》对特许经营活动的监督采取了财务审计监督、履职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