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及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温泉县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温财库(2017)1号文件要求,现将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计划生育服务
2.劳动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
3.民生服务
4.司法调解、司法服务。
5.民族宗教事务管理
6.共青团服务管理
7.文化服务
8.民兵组织建设、征兵、维护社会稳定
9.上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10.园林绿化环境卫生
11.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城市管理
12.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
13.社会综合治理、社会稳定
(二)内设机构
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人民政府设15个内设机构:
(1)根据博格达尔镇的职责和发展需要,镇党政机构设置按照职责归口统一设置5个综合性办公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的牌子)、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以及人民武装部。
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宣传、文秘、保密等工作;负责人大主席团、工青妇日常事务以及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协助搞好镇人武工作;负责机关、派驻机构、事业站所的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纪律检查、组织、人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培训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负责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负责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和群团队伍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信访及群众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改善全镇经济发展环境;引导发展市场体系;负责协调各项生产工作;负责组织造林绿化、社区建设工作;负责镇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统一规划及实施,负责防洪抗旱工作;负责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草原和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旅游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组织农牧民科学技术培训,提供科技信息;负责农牧业及企业经济各项统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居委会工作,推进社区居民自治;负责辖区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和残疾人工作;宣传贯彻计划生育各项政策、规定,检查人口计划的实施和完成情况;负责组织开展社区各项文化体育活动,落实以初级卫生保健为基础的卫生工作,动员居民群众参与爱国卫生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镇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化解基层社会矛盾;负责统战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人民武装部:主要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征兵、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2)所属事业单位
㈠ 博格达尔镇农业发展中心
为博格达尔镇党委、政府直属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林业体系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林业相关技术培训服务工作。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负责本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统计和失业人员的管理服务;开展辖区内就业服务,组织劳务派遣和劳务输出;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相关服务;做好劳动保障统计调查工作。
㈡ 博格达尔镇文体广电服务中心
为博格达尔镇党委、政府直属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为经济社会、文化体育发展提供保障。主要承担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㈢ 博格达尔镇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
为博格达尔镇党委、政府直属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主要承担劳动保障、民政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㈣ 博格达尔镇财政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服务站)
为博格达尔镇党委、政府直属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管理镇财务,保证镇各项资金的正确使用。编制镇预算、决算报告,负责各类补贴资金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有关经济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㈤ 博格达尔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
为博格达尔镇党委、政府直属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主要承担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服务工作。
㈥ 博格达尔镇三峡路社区事业服务中心
为博格达尔镇党委、政府直属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社区服务及计生、劳保、党建等工作,在居民中广泛宣传上级的各项政策,落实各项措施。做好驻镇单位的管理,建立社区服务网络,保证各项服务工作做到实处。充分调动居民参加社会管理与服务的积极性,开辟居民自治社区管理新模式。负责收集居民意愿,做好居民与上级领导的沟通疏导工作。
㈦ 博格达尔镇博格达尔路社区事业服务中心
为博格达尔镇党委、政府直属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社区服务及计生、劳保、党建等工作,在居民中广泛宣传上级的各项政策,落实各项措施。做好驻镇单位的管理,建立社区服务网络,保证各项服务工作做到实处。充分调动居民参加社会管理与服务的积极性,开辟居民自治社区管理新模式。负责收集居民意愿,做好居民与上级领导的沟通疏导工作。
㈧ 博格达尔镇幸福社区事业服务中心
为博格达尔镇党委、政府直属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社区服务及计生、劳保、党建等工作,在居民中广泛宣传上级的各项政策,落实各项措施。做好驻镇单位的管理,建立社区服务网络,保证各项服务工作做到实处。充分调动居民参加社会管理与服务的积极性,开辟居民自治社区管理新模式。负责收集居民意愿,做好居民与上级领导的沟通疏导工作。
㈨ 博格达尔镇团结社区事业服务中心
为博格达尔镇党委、政府直属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社区服务及计生、劳保、党建等工作,在居民中广泛宣传上级的各项政策,落实各项措施。做好驻镇单位的管理,建立社区服务网络,保证各项服务工作做到实处。充分调动居民参加社会管理与服务的积极性,开辟居民自治社区管理新模式。负责收集居民意愿,做好居民与上级领导的沟通疏导工作。
(三)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人民政府行政编制22名,其中:领导职数10名。
事业编制45名,博镇三峡路居委会编制5人,博镇团结社区编制4人,博格达尔路居委会编制5人,博镇幸福社区编制4人。
实有在职行政人员31人,事业在职103人,合计在职人数为134人。退休人员29人。
第二部分 温泉县博格达尔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具体见附件2016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 温泉县博格达尔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总收入总计5021.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19.44万元,其他收入2.37万元。
本年总支出总计489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913.50 万元;项目支出2976.56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021.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19.44万元,占99 %;其他收入2.38万元,占1%。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89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913.50 万元,占39.13 %;项目支出2976.56万元,占60.87%;经营支出0 万元,占0%。
四、2016年度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年年末结转和结余合计1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98.39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40.81万元。
五、2016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11.16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为9.16万元,比上年上涨21.84%,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04万元,比上年同期上涨28.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2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04 万元,占 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占17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0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04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2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0个、来宾7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04万元,比上年同期上涨28.41%,具体原因:博格达尔镇兽医站从畜牧兽医局合并到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燃料费都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2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6万元,比2015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为:因为博格达尔镇兽医站从畜牧兽医局合并到本单位。
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1:2016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公开表.xls
附件2:新疆博州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人民政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