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人社发〔
2016
〕
34
号
签发人:吴健波
加依娜古丽、孟宪飞、刘雪清、卡布都外力、马金平等
5
位委员:
你们在县十三届政协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哈日布呼环卫工人增加公益性岗位的提案(第
42
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投资、政策扶持或政府引导社会筹资,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以暂时缓解现行就业压力为目的,不同于正规就业的岗位,人员能进能出,具有流动性强的特点。
根据《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试行办法》(新政办发〔
2010
〕
109
号)和《温泉县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温政办发〔
2015
〕
23
号)的相关要求:公益性岗位设置管理坚持
“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总量控制、动态平衡、只减不增
”
原则。同时,结合《关于印发
2016
年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博州人社字〔
2016
〕
20
号)和《博州就业培训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中明确提出
“
严格控制公益性岗位数量实现逐年递减
”
的工作要求,各位委员提出增加公益性岗位的建议暂时不能解决,望给予谅解。感谢你们对温泉县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主管领导签字:
承办人姓名:王峰
联系电话:
7710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