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卫发[2016]74号
签发人:
托合提
赵红燕委员:
你在县十三届政协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食品环境整治的建议的提案(第26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食品环境整治的建议”,县食安办
高度重视,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细化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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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6月,组织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共开展5次联合检查,出动120余人次。组织各成员单位突击检查包含安镇中学在内的
学校周边餐饮单位10户、
食品经营户50余户
。重点查验了
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辅料来源和索证索票、验收制度的落实情况
。
商店超市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进货检查验收、进货台帐以及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食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是否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害有毒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等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有:1、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高;2、食堂食品原料及相关物品采购索证索票不齐全;3、食堂食品留样不规范,不能满足检验需要;4、
商店超市食品进货台帐不全,存在临近保质期的食品未放置规定的地方。
针对此次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当场
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经营户进行食品下架处理,对3户销售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经营户责令下架,
下达整改书。
针对您的提案,我们已经落实到位,今后,我办将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建立工作机制,净化市场,采取多种方式,坚持每学期对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进行明察暗访。加强与教育局的沟通协作,共同督促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主管领导签字:
承办人姓名:姜丽丽 联系电话:13579589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