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卡在温泉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会议上强调: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实现温泉县河湖长治久清
5月18日,温泉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会议在县党政会议中心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一系列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谋划和安排部署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县党委书记、温泉县总河(湖)长、温泉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组长苏卡出席会议并讲话。
县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网信党工委书记丁宇振主持会议。
苏卡在讲话中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为统领,指导新时代水利工作,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根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温泉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组织体系要全到位、管理保护要全覆盖、目标任务要全落实三个目标。抓实严守“三条红线”,管好用好水资源;严格功能用途管控,塑造健康自然岸线;加强水路统筹,源头整治水污染;坚持分类施策,着力改善水环境;强化系统治理,修复保护水生态;突出依法治水,全面加强监督管理的“六项任务”,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加快推进13项重点工作,全面开展河道整治。
苏卡强调,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县上下一定要以对党、对历史、对人民、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切实扛起责任、协同配合、抓好落实,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级党委政府要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统筹联动、完善工作机制、严肃考核问责、营造良好氛围等措施,构建河湖保护治理长效机制。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切实把全县河流湖泊治理好、保护好、管理好。
丁宇振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会议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自治州、县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县河道整治取得显著成效,为建设美丽温泉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