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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8月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2017年09月07日 12:09      作者:    来源:温泉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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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州2017年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博州政公办发〔201711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768号)文件要求,县电子政务办(政务公开办)及时印发文件将工作安排进一步细化并分解至各乡镇政府、场管委,各部门、单位。为扎实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督促各乡镇政府、场管委,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178各乡镇场、场管委,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前各项工作材料报送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发〔201764号)文件,要求于815日前,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温泉县2017年重要政策性文件解读任务分解》,将解读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电子版通过OA系统)报至县电子政务办(政务公开办)。截至目前,未按时上报解读材料的单位和部门详见附件。

根据《关于印发温泉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各乡镇政府、场管委,县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于8月底前向县电子政务办(政务公开办)报送落实情况。截至目前,未按时上报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单位、部门详见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认识不到位。部分乡镇场和部门单位未及时上报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材料,屡屡迟滞拖延,严重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和相关工作的落实进度。

报送不规范。有的单位报送的材料无主要领导签字,或者无单位印章;有的只报送电子文档,未报送纸质材料。

报送材料质量不高。少数单位上报的材料内容不实,存在敷衍应付。

三、工作要求

明确材料报送时限。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温泉县2017年重要政策性文件解读任务分解》于98日前报送解读材料;各乡镇政府、场管委,县直各有关部门于98日前报送各单位、各部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认真组织,严格编审、按时报送,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相关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要求所上报材料,纸质版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版。

严格绩效考评。此项工作将纳入2017年政务公开考核。县政府电子政务办(政务公开办)将严格按照《2017年政务公开考核评分标准》,对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列表统计,并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附件:未按时上报解读材料的单位和部门;未按时上报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单位名单。

 

 

 

 

 

 

 

附件:

未按时上报解读材料的单位和部门名单

 

县国土局、县林畜局、县卫计委、县人社局。

 

未按时上报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单位名单

 

县地税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县安监局、县林畜局、县财政局、县档案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国土局、县商经委、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民宗委、县农水局、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文广局、县交通局、县旅游局、县招商局,博格达尔镇、哈日布呼镇、安格里格镇、查干屯格乡、塔秀乡、扎勒木特乡、呼和托哈种畜场、昆得仑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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