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温泉县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8〕104号)、《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税局系统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新国税〔2010〕237号)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设置温泉县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温泉县国税局是主管本地区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级别为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改革,研究制定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三)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局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 (五)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六)监督检查本局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组织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 (八)组织实施本局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九)执行税收计划任务,承办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十)制定本局税收信息化制度,承办金税工程稽核及防伪税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温泉县国家税务局,其机构设置如下: 1.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综合业务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科、人事监察科(级别均为正股级)。 2.派出机构1个:哈日布呼税务分局(副科级)。 三、职能配置 (一)办公室 起草和审核全局性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文件、整理会议纪要等综合公文和材料的撰写工作;负责文书处理、信息、保密、印信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组织、承办重要会议的各项会务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本单位内外协调工作;负责督查、督办上级机关重要文件和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承办人大、政协议案和提案,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事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负责综合档案管理、并对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综合治理、安全稳定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编报各项经费的预决算;组织各项经费预算的实施;负责房产、食堂、车辆、装备、服装、办公用品的管理使用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本单位岗位目标考核工作、爱国卫生、绿化工作;负责单位门户网站建设及管理。 (二)综合业务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普法工作。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政策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办减免税、税前扣除、财产损失等涉税事项的审批、审核上报;承办分税种的行业税负及预警指标监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汇算清缴工作;指导纳税评估、税源管理、日常检查工作;管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及涉外税收法律、法规、国际税收协定等税收业务;承办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上报工作;管理增值税各项管理系统;承担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政策管理工作;组织税务认定工作;负责征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与移交工作。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牵头组织实施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出口退税评估)、日常检查等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源分析预测、调查重点税源等工作;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运用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影响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承办延期缴纳税款及死欠税款核销等业务的审核上报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管理税务机关内部所用的表证单书;负责税收信息化管理及网络安全管理;负责税收证明管理工作;承担普通发票的政策管理工作;受理涉税案件的举报及移送管理工作;负责委托代征管理工作;负责与工商、地税、金融、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的协调和信息互换工作;组织实施纳税人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负责本部门征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与移交工作及本局征管档案的归档、保管、调阅工作。 (三)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局各部门、各环节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纳税服务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及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编制纳税服务指南,管理纳税人使用的表格文书。 承办税务登记、税种登记;受理纳税人涉税申请;受理、核准纳税人纳税申报方式的申请;受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受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与死欠税款核销等涉税申报事项;负责延期申报业务的审批工作;负责欠税管理工作;承办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各项退库业务;承办发票的发售、缴销及代开业务;开具相关税收管理证明;承担办税服务厅窗口咨询服务工作;承办税收会计、统计核实监督工作;承担税收票证的政策管理工作;承担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税收票证的实物管理;负责本部门职责所涉及的违法违章处理;负责本部门征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与移交工作。 (四)税源管理科 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承担纳税服务工作中的上门服务;负责纳税人的户籍管理、建帐建制、税控装置管理等工作;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情况;调查核实纳税人税务认定、减免税、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欠缴税金、呆账税金确认等事项;管理和检查纳税人使用发票情况;承办非正常户调查认定及发票流失的管理;开展税额核定(调整)、纳税评估(出口退税评估)、税源监控、税收资料调查(普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负责零散税源的征收管理;处理税收违法违章案件,实施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负责本部门征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与移交工作;承办税源分析、重点税源调查、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五)人事监察科 负责班子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人事管理信息和工人专业技术等级管理工作;负责人员管理、调配、劳动工资、任免、考勤、奖惩工作;制定有关人事管理制度,承办人事、教育有关统计报表、材料的编报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人事、教育档案资料的管理、移交、归档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负责党建、工会、青年、妇女工作;组织实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 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督工作,实施“两权”监督;负责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查处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组织实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效能问责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政务公开的监督工作;承担监察档案资料的管理、移交、归档工作;承办监察有关统计报表、材料的编报工作;承办本局机关日常监察工作。 (六)税务分局、税务所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务服务项目信息表 政务服务项目信息表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