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入推进温泉县“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牲畜养殖环节过程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博州动监所〔2017〕4号文件要求,2017年,州动监所下达温泉县动物尿液抽样任务75批次(生猪尿液15批次、肉牛 25、肉羊35批次)。2017年8月22日至8月23日,温泉县动监所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出动车辆6车次,完成第二次快速筛查生猪6批次、肉牛9批次、肉羊14批次,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了2017年抽样尿检任务,监测结果显示全部为阴性。

通过专项检测,进一步加大了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管力度,从源头保障了肉类产品安全,确保了温泉县人民群众肉产品的消费安全。

(撰稿人: 巴特加甫;审核人: 丁宁;供稿单位:温泉县林业和畜牧兽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