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温泉县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县政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县政办发电[2017]46号)文件要求,温泉县地方税务局及时安排布置税务检查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抽查,现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公布如下:
一、随机抽查对象及抽查内容
新疆温泉中天汇商贸有限公司,登记注册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7号,行业: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生产经营地址:温泉县哈日布呼镇西街一区麻黄路。通过征管软件核实发现该纳税人从2011年7月1日起未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存在风险疑点。
二、主要抽查方式
通过联系企业会计进行纳税约谈:企业能够积极配合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税收风险,提供相应政策文件和会计核算资料;我局检查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对其该企业进行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开征范围进行了专题纳税辅导,要求企业按照规定补缴少缴税款及滞纳金。
2、实地调查:纳税人实际用地17792.22平方米,其中生活区占地6358.90平方米,生产区占地11433.32平方米。该块土地上建有企业厂房、职工宿舍等建筑。2006年因市场原因,停止麻黄素生产,企业无法正常经营,无任何收入来源,后改制为温泉县中天汇商贸有限公司,当时无法缴纳相关税费,后由原控股公司垫付了税金,之后脱离总公司便陷入了严重经济困难。
三、查处结果
经我局检查人员随即抽查,以上对新疆温泉中天汇商贸有限公司开展税务约谈和调查核实采集到该企业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会计资产账目等,发现该单位涉及以下涉税风险事项:2011年7月2016年12月该企业应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97708.94元,实际该企业未申报缴纳,应补税97708.94元。该企业已于2016年9月5日补交2011年7月至2016年12月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97708.94元,同时加收滞纳金38208.66元。现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公开。
温泉县地方税务局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