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办发〔2017〕71号
各乡镇政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温泉县政府债务和投融资工作的统筹、协调、管理,积极应对政府债务风险事件处置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温泉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和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债务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吴 炼 县党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 勇 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巴音巴特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黄 刚 县财政局局长
李世杰 县发改委主任
王朝伟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托合塔森 县司法局局长
巴音克西克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洪涛 县泉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黄刚同志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㈠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和投融资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管理和监督,组织、协调、指挥债务风险事件应对工作。负责研究解决县投融资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投融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实行不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各成员单位参加。
㈡ 县财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拟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健全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做好债务规模控制、债券转贷、预算管理、统计分析;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项目绩效评价和地方政府债务考核;负责债务风险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组织提出债务风险应急措施方案;负责拟定县投融资管理政策,初审投融资方案,经批准后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协调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及投融资项目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对各投融资主体的投融资资金实施监管;以及其他需由我县管理的投融资事项等工作。县财政局国资办负责直接投融资的国有企业资源挖掘和培育工作,负责协调投融资划转的有关土地、房产等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㈢ 县发改委:加强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和项目审批,负责评估政府债务风险投资计划和项目,根据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工作需要调整投资计划,从严审批债务风险较高的新开工项目,牵头做好企业债券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
㈣ 县审计局:依法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监督,促进完善债务管理制度,规范举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配合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数据审查工作。负责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开展审计,明确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㈤ 县司法局:负责对法律服务机构违法违规为投融资平台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书等行为进行监管,依法依规追究有关法律服务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责任。
㈥ 县金融办:负责按照职能分工协调所监管的地方金融机构配合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工作。
㈦ 县泉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公司:负责落实投融资项目的洽谈及相关投融资工作。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