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温泉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温泉县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8日在温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温泉县财政局局长 黄 刚
各位代表:
受温泉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7年温泉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温泉县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7年温泉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温泉县财政工作在县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及县政协民主监督和支持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发展新理念,积极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严格收入征管,保持了财政收入和支出稳步增长的良好势头,超额完成了各项预算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
㈠ 贯彻落实温泉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 保障稳定促和谐。全力保障维稳经费,支持政法和公安部门建设,严打严防暴力恐怖犯罪,夯实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
2. 优化支出保民生。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在保证基本运转和重点项目的基础上,支出重点向民生项目倾斜。民生支出完成12.8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5.6%。主要为:教育支出完成2505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完成357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28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40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1251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07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277万元;农林水支出完成290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008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606万元。
3 加大投入助脱贫。2017年安排各类扶贫资金4536万元,其中:专项扶贫资金2726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发展项目1745万元、国有贫困牧场扶贫项目130万元、专项扶贫项目851万元;本级财政安排1810万元,用于贫困户安居富民补助705万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及财政贴息资金627万元、教育扶贫166万元、社会保障兜底扶贫180万元、生产发展扶贫132万元。
㈡ 落实温泉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1. 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加大财税及相关部门的协作,实施社会综合治税,加强税源管控,充分挖掘税收增收潜力。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加大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实现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落实预算执行通报机制,督促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财政支出保持顺畅。
2.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抓好对财政专户的存量情况进行核实,对财政专户进行梳理。二是对全县各部门的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部门预算结余资金和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盘活了财政存量资金。三是健全透明预算制度。各预算单位全部将预决算向社会进行了公布,细化政府、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支出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四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拨付2017年惠民生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650万元;国有农牧场转移支付资金551万元。
3. 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开展对财政政策执行情况、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民生工程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财政内部监督,加强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监督,督促部门严格执行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对温泉县农口、教育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30个部门和单位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开展了重点检查,同时注重与“小金库”常态化治理的有机结合。针对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要求单位积极进行整改,并提出加强和改进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㈢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⑴ 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3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392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8932万元,增长6.3%,非税收入4997万元,增长13.2%),为预算的101.6%,增长8.7%;自治区补助收入13828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3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5719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675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 232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1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45万元。
⑵ 支出预计完成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53449万元,增长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49576万元,为调整预算(下同)的99.5%,增长6.9%;专项上解支出27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2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99万元。
⑶ 财政收支预计平衡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35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53449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30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⑴ 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0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890万元,为预算的71.5%,下降23.5%;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11万元;上年结余2万元。
⑵ 支出预计完成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10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110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5.7%。
⑶ 收支预计平衡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03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102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1万元。
3.社保基金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⑴ 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34亿元,为预算的107%。其中:保险费收入2.05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44亿元,转移收入0.0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78亿元,其它收入0.05亿元。
⑵ 支出预计完成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62亿元,为预算的89%。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5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06亿元。
⑶ 收支预计平衡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34亿元,上年结余1.7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6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5亿元。
以上财政预算执行结果,是初步预计,待与自治区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8年温泉县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预算管理和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会议、自治州党委十二届五次会议和温泉县党委十四届五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深化财税改革的要求,坚持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完善体制机制,深化预算改革,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清理整合项目资金,盘活存量资金;积极推进绩效评价,硬化预算约束;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基本原则:一是依法合规的原则。严格遵循《预算法》,按照温泉县党委、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预算。预算收支的预测要以温泉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职能的需要认真测算,确保各项收支预算编制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二是完整科学的原则。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各部门单位应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对部门单位各项支出实行“零基预算”。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对2017年所有结余结转资金(包括单位实有账户结余资金)要全部编入2018年的部门预算。三是积极稳妥的原则。预算编制要做到积极稳妥,收入预算编制要留有余地,支出预算要按照“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保稳定、压一般、促发展”的支出安排原则,足额保障人员、公用等基本支出,积极筹措资金重点保障温泉县党委、人民政府决定的重大项目和民生支出。实行滚动预算管理,实施跨年度收支预算平衡机制。四是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所有预算信息全面公开,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单位均应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政府采购信息、预算绩效信息。五是注重绩效的原则。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机制,所有使用财政资金项目必须有绩效目标,项目执行完毕提交绩效报告,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按照2018年温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我们编制了温泉县财政预算(草案)。
㈠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建议
1. 收入预算安排建议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8533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8.4%。其中:
⑴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安排14765万元,增长6%,其中:国税部门征收的各项涉及地方分享的税收安排557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6%;地税部门征收的涉及地方分享的税收安排389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6%,地税部门组织非税收入467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6%;财政组织非税收入安排4828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6%。
⑵ 自治区补助收入7003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 41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5152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8100万元)。
⑶ 上年结转收入130万元。
⑷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9万元。
2. 总支出预算安排建议。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8533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8.4%。其中:
⑴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安排8511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8.4%,安排的主要支出项目是:
① 基本支出385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6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24万元。
② 本级安排的项目支出21408万元,其中:县级配套及本级安排专项资金11499万元,边境地区民生事务专项资金4614万元,非税收入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资金5295万元。
③ 2018年自治区计划下达具有专项用途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6944万元。
④ 2018年自治区计划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18100万元。
⑤ 上年结转自治区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0万元。
⑵ 专项上解支出安排215万元。
3. 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853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8533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㈡ 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1. 总收入预算安排建议。2018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97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安排945万元,增长6%;自治区补助收入27万元,上年结余1万元。
2. 总支出预算安排建议。2018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 97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853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0万元。
3. 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973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97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㈢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1.收入安排建议。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3.5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11.8%。其中:保险费收入安排1.7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66亿元,转移收入0.0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5亿元,利息收入0.01亿元。
2.支出安排建议。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2.97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1%。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安排2.6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安排0.15亿元。
3.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3.5亿元,上年结余1.7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2.9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31亿元。
三、2018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㈠ 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税源管控工作的意见》,抓好税收收入征管,规范税收执法,做到依法治税。做好非税收入征管,分类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管理,进一步明确执收部门征缴责任,重点加强对土地出让金、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管。加强经济运行变化因素的分析研究,做好全县财政收入影响因素的分析测算工作,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
㈡ 以改善民生为根本,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在保障工资、津贴补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落实我县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继续保持对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科学技术、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支出占比在80%以上。
㈢ 以夯实社会稳定为基础,加大维稳支出力度。把维护稳定支出作为财政支出的重中之重,加大维护稳定综合投入,提高基层维稳防控能力。完善政法保障机制,保障政法部门和部队维稳需求,支持民族团结教育、“去极端化”宣教和“三支队伍”建设,加大重点村、社会管理薄弱区域基层党组织集中整治力度。继续支持“访惠聚”活动开展,大力实施村级惠民生项目,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维稳力量基础、群众工作基础,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㈣ 以财税政策为依据,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认真研究中央关于支持新疆发展的差别化政策,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积极向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湖北省相关市县争取更多的政策、财力支持。抓好项目资金的落实,全力推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建设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确保投资在促进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债券投资,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㈤ 以财政改革为抓手,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严格遵守《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行政决策权和财政管理权。细化支出预算编制,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完善预算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进一步推进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全面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继续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专家库”建设,落实集中采购目录,发挥集中采购优势。深化“乡财县管乡用”乡镇财政管理改革,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继续做好自治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深化国有农牧场改革改制及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落实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全面实现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