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正式见面、正式答复工作,现通知如下:
1.各承办单位要严把“六关”。(政策关、内容关、质量关、程序关、格式关、文字关)做好答复正式文件的审核工作,请各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主要领导审核把关情况留存文字资料,不允许代签)。
2.答复文件首页右上角必须标注分类:(“A类”:所提问题已解决或本年度内能解决的;“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C类”: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
3.代表、委员姓名必须一一罗列:分清人大为“代表”;政协为“委员”(如:×××、×××2位代表;×××、×××、×××3位委员);
4.答复函正式文件(文件红头格式、套文件号),2018年6月20日前出正式文件,落款日期为(2018年6月10日—6月20日之间)的日期;
县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正式文件(一式4份)、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函正式文件(一式3份)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求意见表》(见文件附件8)(务必在2018年6月20前,由各承办单位将正式答复函送到代表和委员手中。请各承办单位务必于2018年6月20日前报送至县人民政府信息督查室。各承办单位要早答复、早落实,坚决杜绝临时突击办理。
5.抄送:
属于县人大代表建议: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3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份)。
属于县政协委员提案:
抄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份),县政协办公室(2份)。
6.建议或提案人是少数民族的,答复文件必须使用其本民族文字和汉文两种文字。安排本单位会少数民族语言的同志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进行正式答复;并请各单位在6月20日前送达正式答复文件时,提前做好蒙文、维文翻译工作,报送正式文件时上报民族文字和汉文两种文字的正式文件。
7.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及具体承办工作人员要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答复态度要诚恳、认真,2018年办理期间面商不少于3次(不得仅电话沟通不见面、不得替代表委员代签、并做好单位集体研究办理、与代表委员面商等相关会议记录、照片资料等相关档案收集工作):
承办单位要密切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办理工作。对能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对应该解决但一时难以落实的,要先向代表、委员如实说明情况,明确办理时限,在妥善解决后再答复;对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充分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要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要把办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讲求实效上和解决问题上;要高度重视多年多次提出的建议、提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办理工作,对2017年未办结的建议、提案要进行“回头看”,认真梳理归类,对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明并确答复,对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充分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要以实际成效赢得代表、委员认可、满意。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于2018年6月底随机走访或电话了解抽查各单位与代表、委员见面情况及与代表委员正式答复情况;根据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对未按时限和要求办理的单位将从2018年政务督查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请各承办单位将答复正式文件(电子版)通过政府协同OA系统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秘书周振祥处。
2018年6月10日
温泉县人民政府督查室